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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26日

福爾摩斯同人文7:《初識探案》3

大家好!轉眼間又到了九月,
齋主遵守諾言,在九月底,將
Part3打好貼上來。

舊訪客若欲複習《初識探案》Part1-2


或新訪客想知道這篇同人究竟是在寫什麼,請點此


 


Part2裡,福爾摩斯和雷斯垂德訂下賭約,必須在三天內找到室友。沒想到,透過小斯坦弗的介紹,他當天就認識了未來命定的摯友──落魄前軍醫華生。這件消息將帶給警場多大的震撼?兩人同住的第一夜又會發生什麼事呢?


 


Part3關鍵字句如下:「我的夢想實現了隨著他琴弓一拉,音符彷彿月光的碎片飄落河中你在意他,才怕失去他,對吧誰教他連頂頭上司的錢也輸掉呢」、我已迫不及待想見他了

 

PS. 本篇內含蘇格蘭場兩大警探──雷斯垂德和葛萊森的一連串歡樂幼稚大鬥嘴,喜歡Lestrade的福迷們不可錯過!

 

一起來看Part3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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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是個涼爽的夜晚。經過一整天的曝晒,不少積雪已融化,空氣中飄著清新的涼意。酒店、俱樂部和餐聽的燈光紛紛亮起,令路燈相形失色。衣裝筆挺的紳士在人行道上攜手緩行,而淑女貴婦亦優雅地步下馬車,在侍從陪伴下走進音樂廳。不曉得我要破上多少案,賺夠多少錢,才能訂下頭等包廂,欣賞我最愛的歌劇──莫札特的《唐喬凡尼》?

  「要不要走走?」我提議道:「這是個適合漫步的好天氣。而且雪融後地面積水也多,馬車容易打滑。」真正的原因是我不趕時間,又想省車費;本以為腿跛的他未必贊同,沒想到他居然一口答應。

  「就依您的,先生。」他愉快的道,微微仰起目光。「今夜難得沒有霧,月光相當明亮。」

  月光?我將視線從他臉上移開,望向天空。街上有這麼多光源,數以千計的男男女女,而他卻先注意到月亮?這個人真是熱愛大自然啊!

  我們兩人在五光十色的不夜城裡並肩走著。照理講,我拖著三個皮箱及一個旅行背包,而他只有一包行李,即便跛了一腿,走得也該比我快,但他依然不急不徐,配合著我緩慢的步速。想起他替我買午餐這件事,我又得到另一個結論:他深富同情心,能夠體諒人──這可不是每個醫生都有的特質。

  「您的……」我忍下直接問他腿傷的衝動,改變話題道:「大衣,是父兄傳下來的?」

  他一愣,驚訝的道:「您怎麼知道?」

  我差點就要脫口說,因為這件大衣的質料和樣式,都和他原本穿衣的品味不搭,而陳舊程度更達二十年以上,還有……不過,我不想驚嚇到他,尤其是我還不敢透露我的職業。心思迅速轉動下,我挑了最安全的一句回答,淡淡笑道:「沒什麼,我只是瞥見您大衣的翻領上,繡了個小小的『H. W.』,而這又非您的姓名縮寫,想來不是父親,就是兄長的了。」

  他一臉驚佩的點點頭,道:「的確!是我父親的。他在我就讀倫敦大學時過世,輾轉留給我這件大衣。」說到最後時,眼中流露出哀傷、怨恨和無奈交揉的痛苦神色。

  「抱歉,醫生,我很遺憾。」我連忙道,儘量讓眼神和語調保持懇切,心裡卻刻下了更多條推論:

  第一,倫敦大學為國內三大學府之一,而今雖非純收貴族子弟,卻也不是穿這種破舊大衣的家庭供得起孩子就讀的;他的經濟來源必定不是父親,而是其他人,也許是遠親。

  第二,「輾轉」一詞透露出,他並未和父親同住;以他重感情的個性,想必不是拋棄父親,而是家裡發生了些事情:也許父母失和;也許父親欠賭債,逃亡在外;也許父親犯罪,被關進監獄……有太多的可能性。我還需要進一步的資料,才能作出推斷。

  第三,從他的複雜眼神和父親遺留大衣給他來看,他跟父親就算處得不好,對彼此仍有感情。想到這裡,我心中一痛,因為我苦命母親的早逝,已令我和我父親永遠無法和解,而這讓我格外羨慕別人的父子親情──那是我再也無法擁有的。

  第四,我不過問了一句話,他卻回答這麼多,連念什麼大學也告訴我,可見他是個沒心機的人,而且……如我一般,相當寂寞,渴望結交了解自己的朋──

  我驀地驚醒過來──該死!我在想什麼?我是偵探,我可以欣賞一個人,但不能完全對人放下戒心,對任何人都不行!

  「沒關係。」他搖頭道,褐眸間的痛苦化去,回復溫和平靜,沒全沒注意到我剛才短短幾秒內的心情掙扎。「那些都過去了。」

  走著走著,我們經過了艦隊街,經過查令十字路,轉上了攝政街,聞到來自皇家咖啡館的醇濃香氣。我悄悄一摸自己不再亂叫的肚子,側瞥他一眼,有些訝異地發現,他在四十分鐘前的對話後,居然能一路忍住沒開口。換過我是他,必定會反問我的學歷及身家背景,以確定彼此了解對方同樣多的資訊;可見他對我依然好奇,卻不會亂問問題,免得冒犯我。

  明白這點後,我對他保持沉默的功力及耐心佩服不已──這可是連雷斯垂德都沒有的美德!我任汗水在轉冷的空氣裡凝結,默默思索著,努力忽略溼黏衣服和麻木十指帶來的不適感。

  他忽然打破沉默,道:「很重吧?」

  我呆了一下,從思緒裡抽拔出來,道:「什麼?」

  「我幫你提。」他轉身面對我,伸出左手,握住我其中一箱行李的提把。

  我目光移往他的傷腿,及那明顯受過傷的左肩,道:「可是你……」

  「你有四份行李,我只有一份。」他搖頭道:「我早該注意到的。」

  我深吸一口氣:我感覺得出,眼前人的戰爭舊傷是他極敏感的部份,他自己似乎都刻意忽略,我更不好貿然提起,畢竟我還想留他在我身邊。「沒關係,我──」

  「這是我們認識以來,你第二次說這句話囉!」他輕鬆地笑道,語氣卻透出不容置疑的溫和堅決:「給、我。」

  我嘆了口氣,任他幫我提走一箱行李,低聲道:「謝謝您。」同時在心裡再記下一筆:華生醫生,固執得可以,跟雷斯垂德有得拚。當然,事後想起來,我自己也差不了多少;只不過人總要等到旁人提醒,才會意識到。

  在我們轉過牛津街,切入貝克街時,已近十點了。少了箱行李,我疲勞的程度果然減輕不少;然而,我始終密切注意他的腿和手,準備在他撐不住時,將本屬自己的負擔提回來。出乎我意料,一路走來,他沒喊累也沒叫苦,甚至還跟我聊起他中學時,在布萊克希斯橄欖球隊上的幾次比賽,彷彿暗示他的體力不遜當年。坦白說,這種堅忍耐苦的性格,還挺對我胃口的。

  我們就這樣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,直抵221B樓下。二樓依然燈火通明──也許我們未來的女房東仍在起居室打掃,或是……等我帶室友回來。想到這裡,我心裡再度湧起一陣溫暖,揚聲道:「赫德森太太!」

  樓上傳來推門聲和腳步聲。很快地,大門打開了,換上淡紫居家服的赫德森太太出現在我們面前,紫水晶般的眼眸閃著微光,笑道:「我就說您定能找到室友的嘛,福爾摩斯先生!」

  「那是託您的福。」我微笑道。就在我替他們引見彼此,一起上樓時,我才忽然想到,我的室友不知何時,對我的稱呼已由帶點敬意和距離的「您」,改為熟人間使用的「你」了。

△       △    △    △    △

  我彷彿走入了一個夢境。

  小時候,當我看著家庭分崩離析,親人一個個離開了我,便在腦海中建構出一幕幻象:一張貴族式的暗紅地毯,扶手椅和小圓桌,牆上懸掛著名家的畫,溫暖的爐火劈啪舞動……從倫敦大學到醫院實習,從阿富汗戰場到印度後方,我始終極力撐持這幕幻象,說服我自己,我的家庭是這麼地溫馨美好,以徹底遺忘悲慘的現實;然而在內心深處,我知道,自己仍只是個父母兄妹或離散,或亡故,孤單流浪的可憐人。在醫院裡、戰場上,我為國家付出再多又如何?慈悲心腸和敬業精神無法填補心裡的空洞,那個亟需親情注滿的洞……

  但現在,我的夢想實現了,幻象成真了──我有一個家。

  我恍惚的目光慢慢撫過221B起居室的每一樣家具,每一個角落,最後回到赫德森太太慈祥的臉上。從她閃耀著的面龐看得出,我乍見房間時的夢幻眼神讓她心滿意足。

  「非常謝謝您提供這麼完美的住處,赫德森太太。」我誠摯的道。

  「喔!您真會說話,華生醫生!」她容光煥發地微笑道,親切的語調聽起來,似已和我們相識多年。「我知道您和福爾摩斯先生都還沒吃晚餐。要不要我去準備?您喜歡吃什麼?豬排?蛤蜊沙拉捲?起司馬鈴薯甘藍麵?」

  「都可以,赫德森太太。您推荐的我都樂意吃吃看。」

  她回我一個大而溫暖的笑容,彷彿透過眼神將我摟在懷裡,像我母親從前那樣。「您真是好人。那我就留您們慢慢整理行李囉!」

  我的新室友側倚書桌,面對窗外。我以為他沒在聽我們講話,誰曉得他卻出其不意,淡淡插了句話:「非常感激您,赫德森太太。」

  赫德森太太朝他一笑,湊近我耳邊,悄聲道:「多跟他聊聊吧!他是個很特別的人,就跟您一樣。」接著輕快地退出起居室,把門閤上。

  我一邊思索房東太太的建議,一邊走向我的行李,開始布置我們的起居室。我將軍中老長官──戈登將軍的畫像取出,掛在雨果和丁尼遜的畫像間,另一邊則掛上比徹的畫像──我始終景仰這位在美國內戰期間反對蓄奴的牧師。我欣賞了一會兒畫像,轉過身來,見他仍佇立窗邊,一動不動地注視下方夜色中的街道。

  「看到熟人了嗎?」我好奇的道。

  他搖搖頭,若有所思的道:「您或許沒注意到,醫生,這條街上的路燈比其他街道多了七盞,在這麼一座危機四伏的城市裡,比巡警更能有效保障夜間行路人的安全。」

  我愣了一下,回想一路走來,是看到不少路燈;不過就算話題沒繞著橄欖球比賽打轉,我也沒有數路燈的習慣。「是沒注意到。但我倒瞥見一兩盞路燈光線微弱,忽閃忽暗,大概是快壞了。」

  他回身面對我,灰眸閃過訝色──順帶一提,我終於有機會好好觀察他的眼睛:那是雙淡灰色的眼睛,彷彿打磨過的針尖,刺透每一個和他對望的人,而其中卻又隱約流動銀樣的輝光,一如蘇格拉底坐在夏夜湖畔沉思;然而,在某些時刻,那道淡灰會驟轉為令人讚嘆的清灰光華,比鑽石還耀麗,比天籟般的歌聲更打動人心,就像他此刻的眼神。「不錯,只差一點,是兩盞半──您忘了把俱樂部招牌旁那盞稍矮的算進去了。改天我得找警場說說,叫他們派人來把路燈修好,減去幾個治安死角。」

  警場恐怕不是我們這種小老百姓叫得動的吧?我苦笑一下,沒多深思他話裡的意義,便逕自整理起行李。但沒過多久,身旁地上出現另一道長影,想來他也加入我的行列──畢竟他的行李是我的四倍多,再不快點動手,恐怕我得幫他整理到天亮;而且……就算是私心吧!我也很好奇他那些鼓鼓的皮箱和旅行背包裡,究竟裝了什麼東西。

  「銧啷叮!」

  金屬撞擊聲響起。正將《羅馬帝國衰亡史》放上書架的我立刻回頭,驚訝地看見他將一柄又長又細的武器從地板上撿起,放回三個深藍皮面盒子中的一盒。脫口道:「那是……劍嗎?」

  「銳劍。」他「啪!」地將盒子扣上,眼神似穿透了我的內心,明白我未問出口的其他話。「另兩盒是鈍劍和軍刀。」

  我立時大為驚佩,因為我曉得這項技藝相當難學,大學時我只有看著學長們比賽的份。「你是擊劍師?」

  他搖搖頭,挪開盒子,繼續往皮箱裡摸索其他東西。「不是職業的,不過是大學時擊劍課練過。」他語氣雖漫不在意,彷彿只是去旁聽那門課,但我目光移到另一個被他拋出來的透明盒子,裡頭的金質獎章上刻著「1873年劍橋-牛津校際友誼盃擊劍比賽冠軍」時,心中不禁一震:厲害!

  當我取出行李中的其他書時,卻聽他道:「您都看這些?」

  「哪些?」我愣了一下,才明白他在指什麼。「喔!你是說書呀!對啊!我雖學醫,平常讀的倒挺雜:我喜歡古典文學、歷史、天文學、哲學、政治學、園藝學……喔還有,我喜歡小說。」將一疊《傲慢與偏見》、《咆哮山莊》、《三劍客》、《莫格街凶殺案》、《黑奴籲天錄》及克拉克‧拉賽爾的海洋小說《格羅夫納號失事記》抱在懷裡,起身走向書架。

  「小、說。」他以最平淡的口吻說出這個詞,卻難掩話裡的一絲輕蔑:「您該看更高尚、更有深度的作品,醫生。」

  我有些不高興,但憶起從前在課餘閱讀女性作家的小說和狄更斯的通俗小說時,亦曾遭隔壁實驗桌同學投以白眼,想來學術菁英視大眾小說為洪水猛獸或腐化人心的毒草,也是可理解的;像我身為醫學博士,卻和勞工階級閱讀同一文類,反而是異類。聳肩道:「那你都看些什麼書?」

  「『茫茫天地有筵台,司命高持黑酒杯;酒過數巡應到我,欣然盡飲莫徘徊。』」他以奇特的聲調詠唱道。

  「那是什麼?」

  「奧瑪‧珈因的《魯拜集》,這只是其中一首──他是十一世紀的波斯詩人。」他一本正經的道:「另外,《貝奧武夫》也不錯,要不要我用古英文背一遍給您聽?」

  「不……不必了。」我連忙揮手道,差點把剛放上書架的卡萊爾的《英雄與英雄崇拜》打下來──《貝奧武夫》之長,若給他朗誦一遍,到天亮我們行李都整理不完。「原來你感興趣的,是中世紀的詩?」

  「不一定,十七世紀的約翰‧鄧恩和十八世紀的亞歷山大‧波普的詩也很對我胃口。」他老神在在的道,移開劍盒,抱出皮箱最下層的舊報紙。

  我一聽立刻頭大:鄧恩的詩以富哲學意涵及古怪諷刺聞名,波普則主張文學必須強調理性、邏輯與節制;他既喜歡這樣的詩,性格不問可知。坦白說,十七世紀中到十八世紀中是文學史上最無聊的時代:在校時我唯一讀得下去的,便是丹尼爾‧狄福的《魯濱遜漂流記》,但它既是小說,他定不感興趣。

  還是換個話題好了。

  「你平常……喜歡看報紙呀?」

  「啊?」

  「報紙。」我指指他從皮箱裡清出的舊報紙,現正東一疊西一疊地散放滿地;有些我瞄了一眼,年代甚至可追溯到二三十年前──一般人在搬家時,會隨身攜帶這麼多又這麼舊的報紙嗎?「你在報社工作?還是你有收集剪報的嗜好?」

  他瞅了我一眼,淡淡道:「在報社工作的人,能有空進實驗室?」說話的同時,已打開了第二個皮箱,取出許多化學藥品和實驗器材,擺在書桌上,只留下墊底的衣物仍在箱內。

  我一想也是,旋又瞬間領悟,他這番話等於是間接承認喜歡收集剪報!但這是他的職業嗎?有這種職業嗎?我看著他將某個類似剪貼簿,卻磚塊般厚的本子隨手擱在地上,花了好大的力氣,才克制自己沒趁他轉身時翻閱它──我可不願作出違背紳士教養的行為。

  第三個皮箱裝的是書:除了他之前提過的文學類書籍,還有溫伍德‧瑞德的《成仁記》、雨果及丁尼遜的詩集、山繆爾‧約翰生的《英語字典》,及一大堆作者我連聽都沒聽過的書,像是《拉蘇斯讚美詩合集》、《古迦勒底語大全》、《克里莫納提琴大觀》、《佛教文化在錫蘭》、《比頓女士之家務手冊》、《世界船艦與古今海戰》等等,而小說類的只有梅爾維爾的《白鯨記》──一部奇厚無比的作品,剛好是我唯一沒讀過的小說。

  真是不明白……他閱讀範圍之廣,哪種行業才需要這麼龐雜的知識?而他究竟又是個什麼樣的人?嚴謹理智,怎麼看都與音樂、藝術和宗教格格不入,而一手拿鍋鏟,一手拿劍,立於軍艦上乘風破浪的畫面,更顯得不可思議……正當我胡思亂想時,耳畔忽然傳來一聲清音。

  「錚嗡!」

  我回過神,才看到他的旅行背包已打開,而他肩頭靠著一把小提琴。我對小提琴沒有研究,但仍注意到它典雅優美的曲線,而紅褐琴身在燈光下閃爍晶亮。隨著他琴弓一拉,音符彷彿月光的碎片飄落河中,悠悠流蕩,清澈柔美,沁冷中又浮現些許溫暖。他站在那邊,凝視著琴身的眼神傷感而專注,灰眸如同光的羽翼,紅褐大衣在夜風中飛揚──剎那間,他在我眼中,比古書裡描述的聖者和天使還要高潔。

  「不好意思,」他放下琴弓,朝我望來,微笑道:「這是我親愛的史特拉底瓦利。您覺得如何?」

  我呆望著他好一會兒,終於從驚嘆至極的發愣狀態中回復,脫口道:「太美了!」 

  雖然我指的不只是音色,但他似乎沒聽出我的弦外之音,眼中的笑意再度為深沉的傷感所取代。不過,當他再開口時,卻相當平靜:「幾年前,我在托特納姆法院路向一個猶太掮客買下了它。」旋又笑了起來:「值四五百鎊的貴族式小提琴,居然讓我殺價到兩鎊多!那人真不會做生意。」

  我微微一笑,卻感覺到他隱瞞了這把提琴真正的出身──若是單純的低價買來,他在拉琴時,眼中絕不會有如此深邃的溫柔傷感,和平常理性健談的他完全不同。也許……這把史特拉底瓦利深藏著許多他的回憶吧!

  這時門外傳來腳步聲,接著是房東太太的一聲輕呼:「晚餐好了,先生們!」

  他彷彿從幻夢中醒來,立刻收起小提琴,揚聲道:「請您稍候,赫德森太太,我馬上就好!」隨即將提琴連盒放回背包,另一手則拖著三個空皮箱,匆匆往右邊那間臥房走去。

  我一面手忙腳亂地將剩下的書全擱到書架上,以免讓可敬的女房東目睹室內的終極混亂,一面沉思起他走向臥房前,我往他旅行背包內驚鴻一瞥,見到的幾樣東西:一個懷錶,一柄手槍,一張看不清樣貌的照片,一個似裝著金屬工具的皮套子,一把拆信刀,以及一個神秘的山羊皮皮匣,匣旁還附有小罐藥水。

  歇洛克‧福爾摩斯……他究竟從事哪種職業,才會攜帶這些奇怪的物品?小斯坦弗和赫德森太太說得沒錯,他的確是個特別的人。

  非常特別。

△       △    △    △    △

  「赫德森太太!請等一下。」我叫道,追出門去,曉得正大塊朵頤美味晚餐的他定會起疑;不過這件事比什麼都急,若不先安排好,我是吃不下飯的,

  「什麼事,福爾摩斯先生?」赫德森太太停在她住處門邊,詫異地回頭道。

  我反手關上門,以眼神示意她跟著來到樓梯中段,確定我室友絕聽不到我們談話,才低聲道:「我有一個請求,赫德森太太:我希望您在我允許前,別告訴華生醫生我是私家諮詢偵探。」

  「什麼?您還沒跟他說嗎?」她驚愕的道,一臉不解的望著我。「但這不是什麼丟臉的事呀!您為什麼不向他坦白呢?」

  「時機未到。」我輕聲道:「我想讓他自己觀察,自己發現,自己明白……明白他的室友是個什麼樣的人。我不想再因自己的職業而遭人排拒了。無論他最後……對我的印象如何,我都希望他是憑所見所聞下判斷,而非乍聽到我的職業便皺眉頭。記得,赫德森太太,就算他向您問起,您也千萬不要說。您能答應嗎?」

  赫德森太太以一種既無奈、又疼愛的複雜眼神注視著我,令我不禁憶起每回我和邁克羅夫特賭氣冷戰時,我母親的神情。

  「好吧,孩子。」她終於輕嘆道:「我會幫忙。但願您的刻意隱瞞不致在您們兩人間引發什麼誤解。」

△       △    △    △    △

  蘇格蘭場。早上六點。 

  一群剛值完夜班的警員正離開崗位,準備返家;另一群值早班的警員則帽子歪一邊的走進大門,匆匆扣好制服扣子。兩批人的共通處,就是同樣的睡眼惺忪,腳步不穩,一面甩著警棍,一面打呵欠;稍微清醒的則抱怨連天,話題若非街頭的扒手和混混抓不勝抓,就是值勤時間過長,而薪資卻被總長扣著,遲遲不發。

  我進到警場大廳,望見謄寫冗長筆錄到不停眨眼,努力對抗睡意的蘭諾爾:這名警探在警場的人事鬥爭裡保持中立,不致與伯德特總長和葛萊森一樣反對我參與辦案,但也不像雷斯垂德會來求我指教;但他為人親切,對我還算友善,去年在「范貝里酒商案」,更機緣巧合地救了我和雷斯垂德,給我的印象倒不錯。

  「早安,蘭諾爾。」我打招呼道:「雷斯垂德在嗎?」

  蘭諾爾一驚,抬頭看到是我,才鬆了口氣,放下筆,幾滴墨水不小心濺到桌上。苦笑道:「早安,福爾摩斯先生,很高……高興見到您……」掩住兩次呵欠,表情有些尷尬,道:「抱歉,加了整晚的班,太累了。雷斯垂德在他的辦公室裡,不過……」

  「不過什麼?」

  蘭諾爾一瞥周遭,確定其他人已累到無力偷聽我們談話後,才小小聲的道:「葛萊森也在那裡。」

  我不禁一愣,轉頭望向那間不遠處的辦公室,訝道:「那我倒要奇怪,怎麼裡頭還未傳出雙方對罵或玻璃杯砸碎的聲音?」

  「這次不一樣,先生。」蘭諾爾更小聲的道:「他們是在打賭,賭的就是您。」

  「我?」我愕然道,旋即明白過來,搖頭失笑,不無嘲諷的道:「那你有沒有賭啊,蘭諾爾?你賭我幾天找到室友?」

  蘭諾爾臉紅了,連忙重新提筆謄抄那份筆錄,低聲道:「這太失禮了。我不敢賭,只是聽他們在講而已。您請自便,先生。」

  我淡淡一笑,走到雷斯垂德辦公室門口,還未敲門,便隱約聽到門後傳來幼稚如三歲小孩鬥嘴的熟悉語聲:

  「我賭一百天。」

  「一百天!你發什麼瘋?你當他真的沒人要嗎?」

  「是──啊,除了你,雷斯垂德,誰會把這個沒知識,沒見識,生活習慣又差的倔強小子當神般供起來,三天兩頭跑去求他?更別提跟他住在一起了。」

  「他會找到的,葛萊森!我相信他會。」

  「你這麼相信,幹嘛又陪他賭三天?」

  「我只是不相信他三天內能找到而已!但若花上一個禮拜,想必就能──」

  「你太瞧得起他了,雷斯垂德。」

  「是你太瞧不起他,葛萊森!說什麼一百天!你──」

  「總比總長賭『永遠找不到』好吧?我已算客氣了。你幹嘛不去問其他警探呢?」

  「蘭諾爾不想賭,但他私下告訴我,他猜兩個禮拜。」

  「巴頓呢?」

  「三個禮拜。」

  「那好,賭輸了你要怎樣?」

  「我、不、會、輸,葛萊森。我賭的一定最接近結果。」

  「你自大狂妄也只剩現在了。我只問你輸了要怎樣?」

  「我和他賭吃飯,不過──」

  「所以你輸了要請我吃飯?那好,不只一頓,你得請我三頓。」

  「三頓就三頓。但若你輸了呢?」

  「我才不會輸!我不可能輸!」

  「換你耍賴了,葛萊森!你輸了要怎麼辦?」

  「你……要不我也請你吃飯?」

  「不要。」

  「為什麼?」

  「我怕你在飯裡下毒。」

  「我才不會做這種缺德事!」

  「會不會誰知道?反正我不要你請。我還想活久一點。」

  「那你要什麼?」

  「錢。」

  「多少?」

  「五鎊。你和伯德特一人五鎊,我和福爾摩斯平分。」

  「五鎊就五鎊!我還怕你贏不成?你輸定了!」

  「你才輸定了。」

  「你──」

  我再忍不住脣角揚起的笑意,推開門,來到互揪對方領子的兩人面前,若無其事的道:「早安,雷斯垂德,葛萊森。」

  雷斯垂德揮拳的右臂凝在半空,而葛萊森更驚得後退四步,失聲道:「你……你怎會在這裡?」

  「我是來找雷斯垂德的,不是來找你。」我輕鬆頂回去道,轉向猶在發愣的雷斯垂德,道:「這裡有份血色素試劑的完成報告, 雷斯垂德,我想你可能樂意看看。它對你的工作頗有參考價值。」

  雷斯垂德呆看著我塞到手中的紙卷,又抬頭看我,愣了好幾秒,才低聲道:「你……找到了嗎?」

  我裝作沒聽到,隨口道:「對了,柏瑟斯的遺體你們重新解剖了吧?鑰匙是否真的卡在他喉嚨裡?」

  「是的。可是……」雷斯垂德一副不可思議的瞧著我,輕聲道:「你該不會……你真的找到了?」

  我側過身去,故意不理警探,臉上卻浮起一抹笑。

  「你真的找到──」雷斯垂德失聲道,一把按住我雙肩,黑眸射出我從未見過的激動喜悅,大叫道:「你真的找到室友了?」

  我笑了笑,想聳肩又沒法聳,只得點點頭。

  雷斯垂德放聲大笑,得意地瞥葛萊森一眼。葛萊森白皙的面孔瞬轉蠟白,雙脣微張,不敢置信地瞪著我,隨即匆匆走出辦公室,「碰!」地把門甩上。

  「他定是去挨伯德特的罵,」雷斯垂德笑道,放開我肩頭。「誰教他連頂頭上司的錢也輸掉呢!」

  「你也輸給我,你賭我三天內找不到人的。」我淡淡笑道:「早餐什麼時候請?」

  「這個嘛,等我賭金到手再說。」雷斯垂德忙道,向我眨眨眼。「一半我得拿來付上個月的房租,另一半是你的──剛好拿來請你。」

  我不禁感到好笑:果然,人越窮越懂得精打細算,竟聰明到拿贏來的錢請我!不動聲色的道:「我不會教你光看我吃飯而自己挨餓的。攝政街那邊有家新開的早餐店,改天一起去吧!」

  「你心情真好,」雷斯垂德笑道,眼中閃過好奇。「看來你的新室友挺令人滿意。他叫什麼名字?長什麼樣子?做什麼的?」

  我不答反問道:「你手邊有新案子嗎?」

  雷斯垂德一愣,但還是答道:「有。托特納姆法院路有名鉛管工人,凌晨三點被發現陳屍水溝中,遭亂棍打死,而目擊證人表示──」

  我揮手阻止警探說下去,輕描淡寫的道:「今天我要去東區貧民窟一趟,調查幾樁舊案的線索。你若有空,明早九點半可來貝克街221B,跟我研究案情……順便見見他。」

  雷斯垂德一愣,總算明白我繞這麼大一圈是何用意,立時笑了出來,搖頭道:「好吧!真是服了你。但為什麼要九點半這麼晚?」

  「他九點才起床,九點半剛好出來吃早餐。若你六七點過來,就只能見到我了。」我淡淡道,想起他不久前告訴我的睡眠習慣,忽又想起另一件事,補上一句道:「對了,雷斯垂德,你來時便衣打扮即可,不要讓人認出你是警探。」

  「你怕嚇到房東太太,以為我是來逮捕你的?」雷斯垂德打趣道。

  「赫德森太太知道我的身分。」我搖頭道,猶豫了一會兒,才續道:「但我的新室友並不知道。」

  「為什麼不讓他知道?你在測試他?」雷斯垂德訝道,然而很快便恍然大悟,搖頭笑嘆道:「你在意他,才怕失去他,對吧?真難得,歇洛克‧福爾摩斯終於決定要交個朋友啦!」

  我沒好氣的道:「你敢把事情傳出去,以後就是送上十盎司板煙絲,也休想讓我再助你破案。」

  「我可沒說要傳什麼。」雷斯垂德大笑道,眼神卻若有所思:「我只是相當佩服這位先生,連你是做什麼的都不知道,就敢跟你同住!我已迫不及待想見他了。」

  我望向牆上的鐘,淡淡一笑道:「再過二十七個小時,你的心願就能實現了。」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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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及註解原作梗:

 

H對歌劇的愛好表現在原作《巴斯克維爾的獵犬》(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)案及《紅圈會》(The Red Circle)案:結案後,H曾邀W一起去聽歌劇放鬆身心;不過,H莫札特的《唐喬凡尼》Don Giovanni的喜愛,則來自電影版第一&二集。

 

關於H的母親早逝及與父親的糾結,詳見我的第2篇福爾摩斯同人文走上絞刑台案》Part8Part9

 

關於W大衣上的縮寫,在原作《四簽名》The Sign of Four)案裡,提到姓名縮寫為H. W.的是W的哥哥Henry,而Doyle又註明長子往往襲用父親的名字;H在該案表示,他已知W的父親去世多年,因此我設定H是於兩人相識之初,透過觀察W的大衣知道的。

 

關於W中學時曾為布萊克希斯橄欖球隊隊員,在原作《吸血鬼》案(The Sussex Vampire)裡曾略述。

 

關於W的家庭悲劇,日後在我的第8篇福爾摩斯同人文(寫作中,未公開)裡將詳述。

 

戈登將軍Charles George Gordon)為英國著名軍官,曾助清軍擊敗太平天國,受封提督;後至非洲任蘇丹總督,遭當地叛軍擒殺。原作《住院的病人》(The Resident Patient)案及《硬紙盒子》(The Cardboard Box)案裡曾提及W在起居室對著戈登及比徹牧師(Henry Ward Beecher)的畫像/照片沉思。

 

莫格街凶殺案》(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)為愛倫坡的短篇小說,及業界公認世界上最早的推理小說,其主角偵探杜賓為W所喜愛的角色,卻在原作《血字的研究》A Study in Scarlet案中被H狠狠地吐槽(笑)。

 

克拉克‧拉賽爾William Clark Russell)為十九世紀英國海洋小說作家,原作《五個橘核》(The Five Orange Pips)案曾提到W專心閱讀他某本精采的海洋小說;由於拉賽爾的海洋小說中,《格羅夫納號失事記》(The Wreck of the Grosvenor)在當時的英國大受歡迎,在此我自設為W喜歡閱讀這部小說。

 

貝奧武夫》(Beowulf)為中世紀以古英文寫成的北歐英雄史詩,長達三千行,描述貝奧武夫與怪獸及惡龍決鬥的英勇事蹟。

 

原作《血字的研究》案及《四簽名》案中曾提到W讀過卡萊爾的文章,因此我自設他喜歡卡萊爾的名著《英雄與英雄崇拜》(On Heroes, Hero-Worship, and the Heroic in History)(也因為日後他對H根本就是英雄崇拜~笑)。

 

溫伍德‧瑞德William Winwood Reade)為十九世紀英國哲學家。他對人類共性的看法及其《成仁記》(The Martyrdom of Man)出現在原作《四簽名》案中。

 

山繆爾‧約翰生Samuel Johnson),十八世紀英國文學家,著有《英語字典》(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),逝後有友人詹姆斯‧包斯威爾(James Boswell)為其作傳。我在H的行李中放入這本書,也是暗示HW日後的友情發展(原作波宮秘史》(A Scandal in Bohemia)案裡,H曾自喻為Johnson而將發表他探案故事的W視為Boswell,說出著名的 “I am lost without my Boswell.”)。

 

拉蘇斯Orlande de Lassus)為十六世紀比利時作曲家,原作《布魯斯─帕廷頓計畫》(The Bruce-Partington Plans)案裡提到H對他的和音讚美詩有精深的研究,還出版專題論文。

 

原作《魔鬼之足》(The Devil’s Foot)案曾提到H認真研究迦勒底語

 

克里莫納Cremona)為義大利著名提琴產地,HStradivarius小提琴即產自該地;H在原作《血字的研究》案中曾W滔滔不絕談論克里莫納出產的提琴。

 

原作《四簽名》案裡,H某次和W及瓊斯警探聊天時,聊到錫蘭佛學和未來的戰艦

 

比頓女士之家務手冊》(Mrs Beeton's Book of Household Management)為十九世紀指導英國婦女如何打理家務(尤其是煮飯)的暢銷書(為伊莎貝拉‧比頓所著);基於H在原作各篇裡展現出對煮飯的精通(實例請點這裡;或見原作《四簽名》案裡H的自述:「華生,你不知道,我還是個治家的能手呢。」(Watson, you have never yet recognized my merits as a housekeeper.”)),我認為他或許會隨時參考這本書(笑)。

 

H從猶太掮客手中買到Stradivarius小提琴,來自原作《硬紙盒子》案;至於那把提琴實為身為小提琴家的H母親所有,於她逝後輾轉流落到該猶太掮客處,後為H買回(為我自設),詳見我的第2篇福爾摩斯同人文走上絞刑台案Part8

 

文中皮套子裡裝的金屬工具,為H所用的高級盜竊工具;原作《米爾沃頓》(Charles Augustus Milverton)案裡,HW曾憑此潛入勒索犯米爾沃頓的家。

 

山羊皮皮匣及小罐藥水H經常使用的可卡因及注射器(可卡因在十九世紀還未被列管為毒品);原作《四簽名》案裡,H長達數月每天注射三次以提神。

 

蘭諾爾Lanner)為原作《住院的病人》案中的警探,對H相當親切,也能接受H的推理,但並不像LH有長期合作辦案的深厚交情。他在「范貝里酒商案」中的表現將於我的第4篇福爾摩斯同人文(已完成,未公開,3年後出本)中詳述。

 

巴頓Barton)為原作《歪脣男人》(The Man with the Twisted Lip)案裡的警探,我自設他是警場三名保持中立的警探之一(另兩位是蘭諾爾和莫頓)。

 

謝謝大家耐心閱讀完Part3

也歡迎你們留言分享心得!
終於要展開同居生活的HW會發生哪些笑料百出的事呢?
10月底會貼《初識探案》4上來,

敬請期待!

 

閒逸齋主人莫凡 103.9.25. 5:32PM.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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