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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29日

福爾摩斯同人文7:《初識探案》4

大家好!炎熱的十月很快又到了尾聲(今年真的很熱!),
齋主也在十月底將
Part4打好貼上來。
舊訪客若欲複習《初識探案》Part1
或新訪客想知道這篇同人究竟是在寫什麼,請點此

 


Part3裡,剛搬入221B的華生逐漸發現新室友許多不尋常的特質;同時,在蘇格蘭場為了「福爾摩斯究竟會在幾天內找到室友」所開的賭盤中,雷斯垂德獲得最終勝利,好奇地對福爾摩斯提出想見他新室友的請求。警探和醫生的初次見面會激盪出什麼樣的火花呢?


 


Part4關鍵字句如下:「她的灰眸閃過一道狡黠的光芒還沒把你的新起居室炸掉?誰知他那次心情好,偏偏就……害我整晚都沒法睡」、他會是罪犯──殺人凶手嗎我衷心希望您能突破他的心防

 

一起來看Part4吧!

PS.本篇有Holmes歡樂女裝情節,A Game of Shadows電影版粉絲歡迎收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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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日,早上九點。

  我比平常早起了些,坐在起居室發呆,等赫德森太太送來早餐,同時深思我室友的怪異行徑。

  由於熬夜佈置起居室和整理房間,昨天我睡到十一點才終於起床,而非平日的九點。起床後沒看到他,我並不訝異,皆因衣帽架上消失的紅褐大衣顯示他已出門;真正令我驚愕的,是當我悠閒享用下午茶和巧克力蛋糕時,一名衣著邋遢、頭髮花白的婦人拄著拐杖,顫巍巍地走進來。

  我吃了一驚,跳起來正要扶她,同時訝異她是來找我還是他,畢竟我從未見過這位老婦人。忽然間,我注意到她的灰眸閃過一道狡黠的光芒;下一刻,我嚇得跌坐回扶手椅內,呆看著「她」扯開假髮,脫掉髒兮兮的連衣裙,隨手抹去臉上的「皺紋」,全身只剩一件背心和短褲。

  「午安,醫生。」他若無其事的道,順手脫下絲襪。

  「我的天啊,福爾摩斯!」我不敢置信地瞪著他,嚷道:「你這是到哪去了?」

  「東區,貧民窟。」他毫不在意的道,踢掉腳上的女鞋,從連衣裙下取出一包壓得極扁,摺得嚴嚴實實的大衣、衣褲和皮鞋,一看就知道是他出門時穿的服裝。

  「可是你為什麼要穿這些呢?」

  「體面的紳士在東區過於顯眼。要想打探消息,最好扮成在那裡活動的人,尤其是女人:誰都會防範乞丐無賴,但沒人會防範女人,何況又老又醜,無法誘惑人且不具攻擊性的老女人。」

  我的好奇心頓如滾水般沸湧冒泡,脫口道:「你在打探什麼?」

  他瞥我一眼,沒好氣的道:「別問了,我快冷死了,只想洗個熱水澡。」裹著破爛紅褐大衣,赤腳走進浴室裡,留下一地的女用服飾和發愣的我。

  而現在,我不可思議的室友坐在我左手邊,只隔了張小圓桌,身子深陷入鬆軟的扶手椅內,嚼著最後一片吐司,邊悠閒看報,絲毫沒打算解釋昨天那件事。當我昨天晚餐後追問他時,他也只是不耐煩地擺擺手,隨即一頭栽入化學實驗中。

  我那份早餐還沒送來。我無事可做,只好盯著他在晨光中宛如淡金山巖的側臉,感覺想從這樣一個談吐平易近人,實則深藏不露的人口中問出什麼秘密,似乎比要伊斯蘭教徒改信耶穌基督還難。仔細想想,前天初識時,我已讓他知道了一大堆我的事:我的睡眠習慣、我抽的煙、我愛看的書、我念的學校、我參加過的比賽,甚至連我不輕易對人提起的父親,我也不小心跟他說了兩句……可是他呢?

  他的一切,我幾乎都不知道。

  這樣說倒也不公允,至少我知道他愛抽煙,愛做實驗,擅長小提琴和擊劍,比已窮愁潦倒的我還窮困……

  可是,他知道我到過阿富汗,想必也猜到了我的職業,而我卻還不知道他是做什麼的!他有親人嗎?他念劍橋還是牛津?他蒐集厚厚一疊剪報,看各式各樣的書,穿女裝出入貧民窟……這一切為的到底是什麼?到底是什麼?

  「醫生?」

  我從胡思亂想中驚醒,發現他不知何時,已將報紙遞到我眼前,道:「這條新聞的標題我看不太懂,麻煩您替我解釋一下。」  

  我接過報紙細看,喃喃念著標題道:「『布拉吉瑞爾公爵對俄國公主的追求,就像愛情版的哥白尼學說』──這有什麼不好懂的?」

  他眉頭蹙起,像強風蝕刻的岩紋,道:「請您解釋。」

  「哥白尼學說呀!公爵追求公主,就像地球繞著太陽轉,深受她吸引,無論如何都──等等!」我震驚地看著他,報紙從掌中滑落,失聲道:「你……沒聽過哥白尼?」

  「沒有。」

  「所以說……你不知道地球是……繞著太陽轉的?」我睜大了眼呆瞪著他,不敢相信──這比扮作老太太還要誇張!他真的是十九世紀的人嗎?

  「不知道又怎樣?」

  「又怎樣?福爾摩斯……天啊!你讀過這麼多書,連一般人不碰的冷門知識你也曉得,卻不曉得地球繞著太陽轉?你的中學老師是誰啊?」

  「或許我曾經曉得,但我已忘了。」他聳肩道,將報紙撿起,回到座位上繼續閱讀。「我必須忘掉。」

  「可這是太陽系啊!太陽系你怎能忘掉?」

  「我的腦袋是閣樓,醫生,我只需要儲放有用的東西進去。」他的語聲從報紙後傳來,淡淡道:「我的職業不需要用到太陽系的知識;知道地球是繞著太陽走,或是月亮走,或上下翻滾左右亂轉,對我的職業並無助益,也不會影響我在221B裡的生活。若有朝一日,我調查的內容牽涉到太陽系時,我大可上圖書館查資料,而不必浪費力氣去記哥白尼學說。」

  我很想告訴他,他若真這樣做,嘲笑他的可不只有圖書館員而已。同時又再度好奇,到底是什麼工作,才能讓一個人全不在乎這些常識性的東西?至少我能確定,絕不是天文學家……

  就在我苦苦思索時,他忽然放下報紙,走向浴室。我不確定他是要飯後刷牙,還是單純生我的氣,找機會離開起居室;但看他表情平靜,腳步溫徐,又似毫不在意剛才的爭論。這時赫德森太太端來早餐。我為她關好房門,回來坐下,正心不在焉地端起熱騰騰的咖啡,門鈴響了。

由於他還未出浴室,我只好慢吞吞地上前開門,心想這次不知來的會是誰……誰知門一拉開,站在我面前的,卻是一名意想不到的人。

那是一位較我略矮的男子,比我年長幾歲,漆黑瞳眸中機警與疲憊交融的神色卻顯示這人已歷經滄桑。當我打量對方時,男子居然就這麼走進來,將破舊的淺棕色風衣掛在衣帽架上,隨口道:「今年一月比往年冷多了,幸好這幾天雪停。」之後才轉過身,眨了眨眼,將我上上下下仔細觀察一番,伸出手微笑道:「抱歉我還未自我介紹,就冒昧入內。您是福爾摩斯的室友?」

我注意到對方對他未加尊稱,不禁大為好奇──難不成他這般古怪的人,除了小斯坦弗,還有別的朋友?若是親人,該會喚他名字而非姓……看來還真是朋友了。但對方穿著墨藍舊夾克,沒提公事包,也沒拿拐杖,更未配戴任何行業的徽章標記,令我百思不得其解,猜不出這人從事什麼職業。

唯一確定的是,對方眼神裡的溫暖和友善,絕非裝出來的。

「是的,先生。」我誠摯的道,同時握了握手。「很高興認識您。福爾摩斯他在浴室刷牙,請您稍坐,他待會便出來。」隨即從餐桌前拉來一張藤椅,請這人坐下。「我去拿個杯子。」

餐櫃裡有不少乾淨的杯碗鍋盤。我挑了一個,以紙巾將它裡裡外外擦過一遍,返身回來坐下,這才發覺我去找杯子時,對方一直凝視著小圓桌上我全滿的咖啡杯瞧,若有所思。我來不及多想,便提起咖啡壺,把剩下半壺熱咖啡全倒進空杯裡,再雙手端給對方。

「謝謝。」男子微笑接過,先小口輕啜,旋即毫不猶豫喝掉大半杯,笑道:「咖啡不錯,你們的房東太太定是個好女人──我上來時在門口碰到她。」

我點頭道:「赫德森太太廚藝好,人也親切。我很高興能租到這樣一個好地方。」

「看起來,您的什物不多,書桌和書架上大半是福爾摩斯的東西。」男子微笑道,一面喝著咖啡,一面注意我的神情;不過我也察覺,對方坐著時,身子似乎微微左側,拿咖啡杯的也是左手,感覺若非左撇子,就是習慣從右後褲袋裡掏出──錢?車票?鋼筆?有太多的可能性,我決定不再多想。

「也不盡然。書架右半是我的書,左半才是他的。不過您也說對了一半:我的東西是沒有他多,而且他有作實驗的需要,因此書桌就讓給他了。幸好他也允許我在牆上掛我帶來的畫像,所以我對這樣的安排並無怨言。」

男子轉過頭去,欣賞牆上的幾幅畫像,目光在我帶來的戈登及比徹畫像上停留得稍久,最後才落到壁爐上方的歌德畫像,道:「另一邊牆上看來稍擠,應該移一幅畫過來這兒。」

「福爾摩斯說,這面牆他另有用處。」我聳肩道,但也不忘留意男子聽到「另有用處」時,眼中的詭異微笑;我驀然記起,我都還不知道這人的姓名、職業,及和福爾摩斯的關係,就順口向對方說了這麼多!忙道:「對了,我尚未請教,您和福爾摩斯是……」

「熟人。」我室友的淡淡嗓音從後方傳來,接著他出現在扶手椅旁,而我和那男子都站了起來。「介紹一下,醫生,這位是G‧雷斯垂德先生;雷斯垂德,他就是約翰‧H‧華生醫生,我的新室友。」

雷斯垂德再度伸出手,熱忱地和我握了一下,笑道:「謝謝您的咖啡,華生醫生!」

剛回到這座舉目無親的城市沒多久,就一連碰到兩個對我頗為熱情的人:先是福爾摩斯,後是這位雷斯垂德先生;兩人於我都同樣陌生,更同樣神秘。正當我鼓起勇氣,想問他這位「熟人」的職業時,他卻忽然對我微笑道:「醫生?」

「什麼事?」

「我和雷斯垂德有些事情要談,必須用到起居室。能否請求您暫時回到您的房間?我們不會談太久的,兩小時就結束了。」

我內心越發好奇,但這樣的請求頗為合理,而我作為一名紳士,又不好聽人隱私。遂道:「好的。那我回房間了,你們慢慢聊。」隨即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書,連同未完的早餐,一起端回房間去,關上房門。

△       △    △    △    △

「喀!」房門關上聲響起。

  雷斯垂德等了幾秒鐘,待聽見我室友走到床邊坐下的聲音,才將椅子拉近我,俯身對我悄聲道:「大好人!」

  我沒好氣的道:「別像小偷一樣說話,雷斯垂德。他是正人君子,不會偷聽的。」

  「不只是正人君子,他還是個大好人!」雷斯垂德輕拍我肩膀,嘆道:「你碰到你生命中的貴人了,福爾摩斯。」

  「結論來自判斷,判斷來自觀察。」我任全身陷入扶手椅內,稍微拉遠和警探的距離,皆因我不習慣和人面對面相距不到十五公分講話。淡淡道:「說說你的觀察。」

  「他打過仗,看他的腿和牆上畫像就知道。」雷斯垂德端起之前放下的咖啡杯,邊喝邊看著我道:「他明明行動不便,也知道來人大概是找你而非他,卻仍不叫只是在刷牙,而非洗澡或上廁所的你出來應門,寧可拖著跛腳上前開門,這不是好人是什麼?」

  「就這樣?」

  「不只這樣。我一進來,他只知道我認識你,便這麼信任我,背對我去找杯子,讓桌上他那杯全滿的咖啡有十五秒在我掌握中!萬一我是歹徒,在其中下毒怎麼辦?他完全信任我,不曾防備我!更別說我和他聊這麼久,只稍稍引他說話,他便告訴我許多你們居家生活的細節,而他甚至還不曉得我是誰!」雷斯垂德不無佩服地苦笑道:「他是個大好人,就是太缺乏警覺心。若你要訓練他作助手,得在這方面下功夫,否則他可能會拖累你。」

  「他是我的室友,不是助手!我又不是為了利用他,才跟他合租房間的,而是……」我語聲低沉下去,喃喃道:「我想多認識他一點。你明白嗎,雷斯垂德?」

  「他包容性很強,也很聽你的話。」雷斯垂德凝視著我,低語道:「我再說一次,他真是個大好人,才能容忍你這種疑心病重又自視甚高的瘋子加天才,才受得了你的諸多怪癖,在不知道你真正職業的情況下,和你同住一個屋簷下!你還沒開始練槍吧?」

  我搖搖頭,小聲的道:「時候未到。我怕嚇到他,還有赫德森太太。」

  「他領教過你的小提琴魔音了嗎?」

  「我拉得沒那麼糟!至少在心情好時不會。」我沒好氣的道,又補上一句:「他說我拉得太美了。」

  「那他一定只聽過心情好時的版本。」雷斯垂德低笑道,避開我瞪去的目光,望向書桌上的化學儀器。「還沒把你的新起居室炸掉?」

  「我說了,我從沒做過這種事!」

  「是嗎?那前年山普森的案子,我明明記得當我走上你家樓梯,快抵達門口時,聽到起居室傳來一聲驚天動地的巨響,接著某種奇怪的紫色汁液混著濃煙,從門縫中流了出來──」

  「雷斯垂德!」

  「你忘了,那次是誰把不省人事,半邊臉全是血的你抱出來,火速送你到醫院的?我鞋底全被你那不知是什麼鬼的液體蝕破個洞,你還沒賠我──」

  「誰要你救我了?你大可放我在那自生自滅啊!」我沒好氣的道,但這次語聲小了許多──我不能否認其中有少許心虛,以及歉疚,只是我死也不願在競爭又互助的警探面前表示出來。「何況你那雙鞋穿了快十年,早就破到該換了。」

  「至少,」雷斯垂德冷哼一聲,黑眸卻滿是笑意,道:「下次你再把自己炸爛,這兒可有位醫生救你。」

  我第四次沒好氣的道:「廢話少說,人你看過了,說說案情吧!關於昨天死掉的那名鉛管工人,目擊證人看到了什麼?」

△       △    △    △    △

  「啪!」我翻過一頁《傲慢與偏見》,故意發出較大的聲響,卻還是壓不住腦中翻攪的思緒,以及聲音。

  起初,我真沒打算去聽他們談話的內容,而是全心專注在書中伊莉莎白造訪達西莊園,意外和達西重逢的經過;但我對這段情節太熟悉,看了一段時間後,心神便不由自主飄離書頁,望向緊閉的房門,彷彿門板化為透明,能讓我清楚看見他和雷斯垂德先生聊天的姿態,聽見他們在聊些什麼。

  或許是他們刻意壓地語聲,我什麼都沒聽清,只能隱約察覺談話裡忽而嚴肅、忽而幽默的語氣;但有幾次,他們其中一人的語聲稍微高亢,而那零碎的字詞刺入我腦中時,儘管我人在床上,蓋著棉被,仍不禁戰慄起來。

  「謀殺」、「解剖」、「染血的鋁棒」、「毒梟」、「屍斑」、「殺人滅口」、「酬勞」……

  若非我已知道他對小說的輕蔑,定會以為他們在談論驚悚小說;然而若真如此,根本沒必要瞞著我。除非……

  他們談的,是最近發生的真實事件,而非小說內容。

  我掏出手帕,擦了擦額頭的汗,把注意力移回書上,完全不敢去想他究竟是什麼樣的人,才會涉及這些恐怖的事,卻又忍不住要想。

  他會是罪犯──殺人凶手嗎?

  「啪啦!」我一個不留神,書便從棉被上滑落。我連忙跳下床,將攤開在地毯上的書拾起,只見有一頁已被折到。我心疼地將折到的書頁復原時,看見上頭的一句話:那是當誤會達西品德有虧的伊莉莎白在讀過達西的解釋信函後,所發出的感嘆:

  「『我多麼卑鄙!我一向自認精明敏銳有識人之明……對每個人總是妄加猜測,無故懷疑……因此形成我的偏見和無知……』」我喃喃念出書中女主角的話語後,沉默下去,深深思索著。

  沒錯,偏見──我犯了跟伊莉莎白‧貝內特相同的錯誤:她只憑韋克翰寥寥數語,加上達西的高傲矜持,即認定達西做過許多忘恩負義、自私自大的事,而不知道她芳心暗許的韋克翰才是真正的無恥小人;我只憑福爾摩斯的古怪行徑,加上幾個零碎字詞,便懷疑我室友的品格,這怎麼對呢?我該更仔細地觀察他的習慣、喜好和言行,等對他了解得夠深,才能作出判斷。

  達西最後和伊莉莎白坦誠彼此的傲慢與偏見,並結為連理,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;三緘其口、高深莫測的他,和一心想發掘他真實面的我,是否也有開心見誠,完全信任對方的一天?等等,這樣聯想似乎有些奇怪,畢竟達西和伊莉莎白是一對璧人,而我和福爾摩斯只是室友……

  就在我天馬行空地亂想時,他忽然揚聲道:「醫生,您可以出來了。」

  我嚇了一跳,拋下書,邊整理衣服,邊努力恢復鎮定,開門回到起居室,道:「雷斯垂德先生走了?」

  「剛走。」他簡短而悠閒的道,隨手翻閱報紙,彷彿雷斯垂德的造訪只是一場夢,而我也從未離開過。但我視線落在桌上的某枝筆上,道:「這是你的嗎,福爾摩斯?」

  他瞥了一眼,搖頭道:「看來是某個粗心大意的人忘了帶走。」

  這時樓下大門開啟聲響。我靈光一閃,忙道:「他還沒走遠,我去還給他。」一把抄起筆,迅速推門下樓,一口氣躍下幾級樓階,卻驚訝地發現雷斯垂德並未離去,而是站在半開的樓下大門旁,一臉有趣的瞧著我。

  「您忘了……您忘了您的……筆,先生。」我喘著氣道,將筆遞到對方手上。

  「放輕鬆,慢慢來。」雷斯垂德笑道,上前輕拍我的背,似和我是多年老友,黑眸閃動著奇妙的微光。「其實呢,華生醫生,筆是我故意留下的。」

  「什麼?為什麼?」

  「因為我知道您一定會送來。除了送筆,您還想問我幾句話,對不對?」

  我愣了好一會兒,心想我的意圖這麼明顯嗎?但一時又不知該如何回應。「呃……嗯……」

  雷斯垂德一笑,拉開大門,低語道:「有什麼話,到門外說好嗎?像他這種竊聽狂,您衝出來時門又沒關好,他定會偷聽的。」

  我想到自己之前也差不多的行徑,臉頰不禁發燙,隨雷斯垂德走到門外,在台階上止步,看著對方反手將門扣上。雷斯垂德先是抬頭上望,似要確定從我們起居室的窗口望不見這邊,才轉身對我道:「好啦,華生醫生!您想問什麼?」

  我幾乎衝口而出「你們是什麼人?」,但又覺得這樣不太得體,遲疑了一會兒,才試探的道:「您……認識福爾摩斯……很久了嗎?」

  「久?倒也還好,大概四年了吧!」

  「那您……知道他……」我思考許久,才輕聲道:「在東區有認識的人嗎?」

  雷斯垂德大笑,旋又怕樓上的他聽見似的,迅速轉為低笑,向我眨一下眼,道:「您是不是被他的破爛衣服嚇到了?他扮乞丐時常穿那樣。」

  我搖搖頭,嘆道:「不是破爛衣服,是女裝。」

  出乎我料外,雷斯垂德連眉毛都沒抬上一抬,隨口道:「哦?這次他又扮成誰了?」

  「老太太。」我悶悶不樂的道。

  「可惜呀!您沒見過他扮成貴婦或女僕,還有一次扮成阻街女郎,頻頻對路人拋媚眼,那才真──」

  「什麼?」我失聲道,沒空理會朝我望來的幾名路人。「難道他有變裝癖?還是他是……是……」

  「別擔心,華生醫生。」雷斯垂德一臉好笑的瞧著我,拍拍我手臂,道:「他不愛男人的──正確點說,他誰都不愛。他沒有任何朋友。他只在乎他自己,和他的事業。」

  我一時忘了追問那「事業」是指什麼,愕然道:「可是您……您不是他的朋友嗎?」

  「您也聽到他說的了,我們只是熟人。雖然對我來說,他是同事,是戰友,是朋友,但他從來就不承認。」雷斯垂德苦笑道,深深凝視著我。「他的心防比倫敦塔還要堅固。華生醫生,我衷心希望您能突破他的心防,讓他告訴您一切,成為您的朋友。他是了不起的人,也和您一樣,是個好人;我希望你們兩個能幸福快樂,畢竟這個城市裡的好人已不多見了,遍地都是骯髒的政客、腐敗的貴族、小偷、扒手和黑道。」

  我不覺眨了幾下眼,感到困惑:雷斯垂德為什麼這麼在乎我和他是否能成為朋友?為什麼不斷強調他的好,他的了不起,卻又不說他們倆究竟是哪方面的同事,而他又有哪點值得敬佩?思索了一會兒,我才小聲的道:「雷斯垂德先生?」

  「別客氣,」雷斯垂德親切微笑,輕拍我肩頭道:「你已認識我了,稱我的姓氏就好。」

  我注意到對方將稱謂由「您」改為「你」,心中一暖,膽子也大了起來,點頭道:「謝謝你告訴我這麼多,雷斯垂德。我想請問,你既和他相處四年,了解他的性格和生活習慣,可否……可否再多提示一些,以作為我和他同居的參考?」

  雷斯垂德輕拍額頭兩下,低聲道:「這個,」再拍了拍心口,道:「以及這個。」

  「什麼意思?」

  「我說過,華生醫生,你是好心腸的人;不過,你同時也滿腹好奇,尤其是對他,不是嗎?」雷斯垂德壓低聲音道:「別讓好奇心戰勝你的心。福爾摩斯他不願告訴你他的職業及過去,自有他為難之處,但你可千萬不要因此懷疑他的品格!他雖有諸多怪癖,總歸來說,仍是個正派人,你只要知道這點就好。」

  「你指的怪癖,是指扮作乞丐或妓女?」

  「不只。」雷斯垂德輕咳一聲,眼中卻閃過笑意,隨即正色道:「首先,你平日最好早點睡,儘量在午夜以前;要是睡不着,吞安眠藥也成。」

  身為醫生,我清楚服安眠藥非但傷身,更使身體累積抗藥性,往後得吞雙倍甚至三倍份量,才能入睡。蹙眉道:「為什麼要在午夜前?午夜後會發生什麼事嗎?」

  雷斯垂德語重心長的道:「他會……吵到你睡不着。」

  「怎麼個吵法?」我饒富興趣的道。

  雷斯垂德往起居室的方向稍瞥一眼,旋復低語道:「我不方便說,否則他會掐死我──開玩笑的。有次我們外出辦──外出旅行,睡在隔壁房,我以為他不致帶那樣東西出門,誰知他那次心情好,偏偏就……害我整晚都沒法睡。第二天到案──到旅遊勝地時,已累得沒力氣偵──沒心思玩了,而他倒精神好得很!」

  我更加好奇,心想總有一天要領教我室友到底是怎麼「吵」,可以吵到同行友伴精神崩潰。道:「還有呢?」

  「還有就是,」雷斯垂德沉聲道,神情有些緊張:「以下幾個時段,儘量別待在起居室裡,最好上街走走。第一,他開始作化學實驗時。」

  「為什麼?」

  「你別多問,記著就是了。第二,他訂了成磅的板煙絲時。」 

  「成……磅?這是開玩笑,還是──」

  「不信的話,你就待著吧!最後一個是,當外頭下大雨,或你們的房東太太開始準備午餐或晚餐,炒菜聲連在起居室也聽得到時。」

  「為什麼這兩個時段要放在一起?下雨和炒菜有什麼關係?」

  「有關係的,」雷斯垂德長長嘆了口氣,低聲道:「因為在這兩個時段,他會──呃──好好利用壁爐上方那面牆。」

  「利用那面牆做什麼?」

  雷斯垂德黑眸再度閃過奇妙的光芒,神秘的道:「你想知道,就留下來看,只是手上千萬別拿易碎物品,也千萬別喝水,否則若失手把東西摔破,或嚇到嗆到,那可不值──」

  「嚇到?」

  「很抱歉,華生醫生,我目前只能告訴你這麼多。」雷斯垂德苦笑道,眼神再度往起居室的方向飄去,隨即收回。

  我沉默幾秒,思索著對方的話,又道:「你的忠告……就到這裡?」

  雷斯垂德搖搖頭,意味深長的道:「最重要的是,千萬別吃或喝他遞給你的任何東西,一小杯白開水也不行。」

  我想起到巴茲醫院前,小斯坦弗對我說的話,忍不住道:「有人告訴我,他曾拿一小撮植物鹼給他的朋友嚐嚐,我還以為……難道你說的就是這個?他真做過這種事?」

  雷斯垂德笑了,笑容有些自嘲,道:「『朋友』這個詞太抬舉我了──我說過,他從沒親口承認我是他的朋友。」

  我吃驚的道:「那個人就是你?但這樣……不是太危險了?」 

  「我只吞過兩次,他自己吞更多次。」雷斯垂德回憶道,神情穩定到似已對此見怪不怪。「有次我們一同吃掉整瓶金剛石粉末,幸好我摯友布雷茲特里特恰好來訪,立即將我們送醫。還有一次,他為了研究被害──研究屍體中毒時的徵兆,吞了一小匙叫什麼烏頭鹼的,立刻吐個不停,倒在地毯上,抖得像羊癲瘋發作;幸虧我聽他說過,糖水和蜂蜜能緩解毒性,趕緊灌了他三大碗,再幫他找醫師來,不然就得看他死在我面前了。」

  我愣住了。金剛石粉末是文藝復興時期流行的慢性劇毒,若不及時治療,會造成胃穿孔並出血死亡,而烏頭鹼更可教人全身痙攣,心律不整,神志不清而喪命。我的新室友究竟為了什麼,要這麼拿自己的命,甚至是同事的命來試毒?我在醫學系和醫學院多年,也沒看過哪個同學為了實驗,這麼不顧性命啊!

  「別擔心,華生醫生,別想太多。」雷斯垂德摟了我肩頭一下,笑道:「一切都會沒事的。好好照顧自己,好好照顧他,好嗎?」 

△       △    △    △    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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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及註解原作梗:

 

H的確扮過老太太!在原作《王冠寶石案》(The Mazarin Stone)案裡,他曾扮作一位撐陽傘的老太太跟蹤敵人。當然,在電影第二集火車上他的扮相是誇張了點(笑)~

 

H的閣樓理論及不知道地球繞太陽轉,及H曾拿一小撮植物鹼給朋友嚐,參見原作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案。

 

原作《巴斯克維爾的獵犬》(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)案提到,L習慣放警用手槍在後褲袋裡。

 

我多麼卑鄙!我一向自認精明敏銳有識人之明……對每個人總是妄加猜測,無故懷疑……因此形成我的偏見和無知……」引用自傲慢與偏見》中文版p210- p211(商周,2005),中間的刪節號為齋主節略與本篇同人較無關之原文。

 

韋克翰Wickham)為《傲慢與偏見》中的主要反派,為達西家老僕之子,從小和達西為友,但長大後生活放蕩,多次和達西要錢,後來更險些拐跑達西之妹私奔,雙方結下樑子。書中伊莉莎白曾因韋克翰詆毀達西,對達西生出誤會,後來因達西以親筆信解釋一切,她才了解事實真相。

 

謝謝大家耐心閱讀完Part4

也歡迎你們留言分享心得!

11月底會貼《初識探案》5上來,

敬請期待!

 

閒逸齋主人莫凡 103.10.29.8:42AM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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