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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7月14日

福爾摩斯同人文4:《第二位歪脣男人案》5


Part4大意:瑪麗收到華生透過蛋糕傳來的密碼,曉得丈夫和偵探遇險,立刻與赫德森太太及女僕艾莉趕赴警場!同一時間,身處地牢的福華兩人懷抱微弱的希望,面對即將到來的處決,又會生出什麼樣的患難情感呢?

 

Part5關鍵詞句:「這份無盡無望的等待,並未隨我結婚搬走而稍減」、「不准笑我,好嗎?」他瘦削冷漠的面龐瞬間通紅,好似少女聽到有人欣賞她的美貌、「當我再次醒來,發現自己全身是血,已被綁得死緊」、「既然我寧死也要守護自己的信念,他就成全我吧



準備好開始閱讀正文了嗎?一起來看Part5吧!

 PS. Part5將詳述原作Doyle只提篇名的偵探早年案件「鋁製拐杖奇案」,看年輕時的小福如何在跌跌撞撞中推理破案,力戰強敵,並與雷斯垂德喜相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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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我推理得沒錯吧,華生?」

  「沒錯……」我長長吐出口氣道,疲倦和沉重一起襲來。我該想個更迅速的辦法讓我們獲救才是!惠特尼家跟我家並不算近,瑪麗最快也要七點才能到家。我們還要撐上六個多小時,才能看到一線希望!全世界最精明的頭腦、最智慧的心靈只因我的愚笨,得和我一起在這燈色如血灑落的地牢內默默等待……這對生性急躁的他來說,有多不堪忍受啊!

  「別自責,華生。」他語聲依舊穩定,淡灰冷眸卻流露真正的情緒:「你盡力了,若不是我那把槍……我必須再次向你道歉,我的朋友。」

  「你是指槍裡沒有子彈嗎?」

  「是的。」

  「你不是說槍口就算塞布團,子彈也必溼?況且我的確不夠謹慎,該先確認槍裡有沒有子彈,而非冒冒失失衝出門。」

  「不,這不是你的錯。你本易感情衝動,即便冒失,也可被原諒;你常看我在起居室練習射擊,會生出『槍裡永遠有子彈』的錯覺而忘記檢查,亦不為過。但我……唉!」他嘆了口氣,低聲道:「子彈溼了,可以擦乾;身為偵探,辦重大的案子卻不帶槍,簡直是……」

  你是故意不帶的嗎?」我失聲道:「為什麼?」

  他沉默著,迴避我的目光。我深深吸了口氣,冒著刺傷他自尊的風險,試探道:「你……你是不是……怕槍?」

  過了許久,他終於緩緩點頭。

  我說什麼都無法置信!一個三不五十便以手槍在室內牆上打出彈孔的人,一個成天追捕凶嫌的偵探,居然怕槍?這怎麼可能?

  我臉上的驚愕定極明顯,因為他立即迎上我的目光,苦笑道:「我願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告訴你,以彌補我的過失,可是有個條件──」

  「任何條件我都答應。」

  「不准笑我,好嗎?你是勇敢的軍人,定認為不敢用槍的人是懦──」

  「我不會的。」我立刻道。看著他眼中的懷疑,我加重語氣,誠懇的道:「我絕不會笑你,我親愛的福爾摩斯。你說吧!」

  他再度沉默下去,蒼白的臉泛起暈紅。我明白這時說任何話,只會令他更尷尬,便垂下目光,望著他胸口,靜待他撤掉心防。許久後,他總算開口。

  「你還記得『馬斯格雷夫儀典』案吧,華生?」

  「記得。某個冬日傍晚,你主動告訴我的……」我抬頭望向他,微笑道:「為了不讓我盯著你整理起居室。」

  他看起來有點窘,但比剛才放鬆不少,苦笑道:「也沒拖延多久。第二天同樣時間,你還不是逼著我打掃?」

  「那都是我在掃,福爾摩斯。我唯一求你做的,只是將塞得起居室不成室形的案件裝入你的皮箱裡。你不信的話,可以問進來替我們收走三大袋垃圾的赫德森太太。」我半沒好氣、半是玩笑的道:「拖時間的老手法對我沒用,我不會再上當了。快說吧!我記得那樁案子很奇特,也很有啟發性,但沒什麼與槍有關的點啊!」

  他嘆道:「不是那件案子,而是在敘述那一案前,我對你提到的早年案件,其中有件『鋁製拐杖奇案』,是我經辦的第二件案子。你難道不曾好奇,我不吝對你憶述我辦的第一和第三件案子,卻為什麼始終沒詳談第二件?」

  我是很好奇,但我可以逼你整理房間,卻無法逼你開口,只能默默守候,默默等待……這份無盡無望的等待,並未隨我結婚搬走而稍減,你又怎能明瞭?「是不是因為這樁案件既不有趣,也不獨特?」

  「喔,不,它非常獨特,是我遇上你前所經手案件中最獨特的。我當時不告訴你,是因不忍破壞冬夜黃昏──嗯──溫馨的氣氛,而且這件案子確如你所說……並不有趣。我不希望你將它投稿到雜誌上,儘管我相信雷斯垂德和布雷茲特里特早知道了。他們倆是好友,警探定會告訴他的。」

  我好奇心一時潮漲,訝道:「為什麼雷斯垂德會知道?」

  「因為……」他別開目光,望向天花板,低聲道:「因為我和雷斯垂德就是在此案上結識的。」

  「什麼?」我愕然道,完全忘了此刻悲慘的處境:「多告訴我一點,福爾摩斯,拜託!」

  「我早年的案件,多非成功破案,」他長嘆一聲,眼中透出近乎羞愧的無奈,喃喃道:「不是委託人遭到殺害,就是凶手逍遙法外,但都比不上這件案子來得……」

  「別擔心,我親愛的夥伴。」我認真的道:「你不是聖人,也不是神,不用苛責自己。自從遇上你的那天起,我一直非常尊敬你;你辦案成功或失敗,都無損我對你智慧、冷靜與人格的尊敬。你就說吧!」

  他灰眸略轉清亮,終於道:「那是1877年春天的事。當年我才二十三歲,孤身來到倫敦,口袋裡只剩十先令,住在蒙塔格街,但女房東蠻不講理,要我先付十二週的房租。我怎付得出來?好不容易跟她殺價到先付前四週,我就到處尋找神秘難解的案件,還得在一週內偵破!否則繳不出房租,我便得搬到貧民區了。就在那時,我從報攤上的《泰晤士報》頭條,看到連環槍擊案的新聞。」

  「連環槍擊案?」我吃驚的道:「在城內?」

  「一樁在唐寧街,一樁在貧民區,死者分別是老戈羅茲‧普倫德加斯特上校及一個乞丐。兩樁案件顯而易見的共通點有二:槍響時間接近午夜,且兩人死狀相似──雙手都遭反綁,眼蒙黑布,只有心臟一處致命傷,射擊距離約估三到四公尺間,皆為一槍斃命。」

  「行刑式槍決。」我喃喃道,旋即想起他的話中有話,訝道:「你剛說『顯而易見的共通點』,意思就是還有不明顯的?」

  他露出「果然是我的好華生」的讚賞表情,點頭道:「我花了五先令,從警員欒斯那邊弄來那乞丐的相片,在城內查訪一下午,終於查出他原名加本斯‧索尼,1855年因搶劫及殺人罪,被判流放澳大利亞,所搭的押運船便是『格洛里亞斯科特』號。」

  我驀然想起,那一案囚犯海上喋血的主謀,正是傑克‧普倫德加斯特!失聲道:「他們兩人都跟那樁沉船事件有關?」

  他灰眸閃過以我為傲的燦耀,隨即回復冷靜,再點一下頭,道:「老戈羅茲上校是傑克‧普倫德加斯特的堂兄,但為人正派,從未做過不法的事;索尼則在『格洛里亞斯科特』號上隨普倫德加斯特反抗獄卒,但後因不忍屠殺俘虜,和我朋友的父親老特雷佛等人搭小船離開。據調查,我強烈懷疑普倫德加斯特並未死於船上的大爆炸,而老戈羅茲和索尼或因知道此事,才遭他滅口。不過,我相信他沒有親自動手,否則以他高瘦的身材和獨特的樣貌,若混在案發現場的人群裡,定會被認出。」

  「在現場圍觀的有什麼人?」

  「我向欒斯要了名單。槍響後半小時內,現場聚集了七八十人:有夜間修橋的工人、賣炸魚薯片的小販、深夜遊蕩的醉鬼、舞會歸來的貴婦、住附近的天文學家、從白廳加班晚歸的官員等等;然而,兩次槍擊後都在現場的,只有一個人:一名身穿酒瓶綠燕尾服的紳士,神情肅穆,手持拐杖,警方卻從未懷疑過他。」

  「為什麼?」

  「你想必不會忘記他,華生。後來我正因辦他的案子病倒,你才匆匆趕到里昂接我──」

  「莫波吐依茲男爵!」我倒抽一口氣道,回想起前年我趕到杜朗旅館時,聽他說在國際間德高位尊,家世可上溯至查理曼大帝的法國男爵,竟是他所辦案件的凶手時,那永難忘懷的震驚:「你當時就知道他是──」 

  「不,我不知道。」他平靜的道,眼皮卻劇烈跳動,顯然男爵的姓氏喚醒了他的恐懼:「我只是直覺感到不對勁,便向欒斯借來全套警員制服,化名去拜訪男爵。他邀我留下與他共進晚飯,我不敢答應,但我注意到一件有意思的事:他那把拐杖,非藤非木非鐵,而是鋁製──這正是黑幫份子最流行的攻擊武器。」

  我想起珀里戈在地道裡對付我的鋁杖,忍不住暗暗贊同,卻又疑惑的道:「但你不是說過,死者只有心臟一處槍傷?就算男爵真是黑幫匪徒,也無法證明犯案的是他啊!」

  「不,我拜訪過男爵後,就找到他是凶手的證據了。」

  「什麼證據?你怎麼知道的?」

  「我現在正要告訴你。在會面過程中,我瞥見男爵書桌上有張印了模糊字痕的紙,是他寫某封信時,墊在信紙下的白紙。他一見我來,便收起信,可見信中內容的機密程度。我趁他起身去廁所時,將那張白紙拿到壁爐邊,往上灑了一把煙灰,略略一抹,字跡便顯現出來了。」

  「真是厲害!」我由衷讚嘆道。

  多年來他已習慣為我稱讚,但那通紅的耳根仍讓我聯想起,初識時我在「血字的研究」案裡,印象深刻的那一幕:他瘦削冷漠的面龐瞬間通紅,好似少女聽到有人欣賞她的美貌。「這……這沒什麼啦!」他立刻道,說話比平常快些,且再度避開我敬佩的目光:「重點是,紙上浮現他約第三及第四名受害者出來見面的訊息,包含他們的姓名,及約見的時間地點。

  「第三名即將遇害的人,是聲名狼藉的德籍軍火商『黑色加農炮』西莫爾,行刑同樣在午夜前,離那時不到一小時。我並不打算救他──」他似乎讀出我眼神中的譴責,忙補充道:「你要明白,華生,歐洲上千個黑幫有一半軍火是跟他買的,他製造的槍彈染滿無辜者的血。我趕到現場,偷看案發過程,只為弄清男爵是用什麼手法殺他,而非救他。記得『斑點帶子』案嗎?若你不反對我讓毒蛇反咬凶手羅伊洛特醫生一口,該不致反對我看著西莫爾死掉吧?」

  我心上的沉重感稍稍減輕,嘆道:「我只是不習慣這樣看待生命──我畢竟是醫生。不過這人既死,我也沒什麼好計較了。你繼續說吧!」

  他鬆了口氣──看來他真的很在乎我的看法──續道:「我趕在男爵重返書房前抖掉煙灰,將信放回原位,之後找藉口結束拜訪,隨即趕往西敏寺區。我到達後不到五分鐘,男爵和提著燈的西莫爾就出現了。我躲到一座紀念碑後,望著男爵在他耳邊輕聲說話,但距離有點遠,我聽不到內容。西莫爾立刻面如死灰,雙手不停顫抖,卻任憑男爵的僕人將他雙手反綁,為他眼睛蒙上黑布,全無反抗。男爵則來到他前方四公尺處,揚起手中鋁杖,射擊。」 

  「射──什麼?」

  「你該明白了,我的朋友。」

  「所以那鋁杖……」我呆看著他,失聲道:「是槍?」

  「沒錯。」

  「可是步槍比手杖大,更重上許多啊!」

  「那並非普通步槍。」他搖頭道:「男爵是歐陸第一用槍高手,亦精於改造槍枝。他完美地將步槍形狀變化,減輕零件重量,偽裝成鋁杖。它握柄處有個隱藏式扳機,只要一按,杖底開關便會彈開,射出子彈。當然,關於他精於造槍這點,我也是後來才打聽到的。」

  我長長吐出口氣,喃喃道:「這件案子的確比『馬斯格雷夫儀典』案獨特,也恐怖得多。」

  「更恐怖的還在後面。」他低聲道,灰眸浮現深刻的陰影:「當我弄清男爵鋁杖的秘密,便趕在第二天午夜前,去找最後一個受害者──哈佩林‧奧克肖特勳爵。喔,我知道你想問什麼。」瞥見我驚訝的眼神,忙解釋道:「你想到你在巴茲醫院實習時的學長,萊斯利‧奧克肖特爵士吧?他現在是倫敦首屈一指的外科醫生。沒錯,勳爵就是他的父親。不過勳爵可非搶匪或軍火商,德行端正,人格無懈可擊;我雖不知道他和男爵有何過節,但絕不能讓他遇害。

  「由於欒斯當天一早就回警場值勤,我一整天東奔西跑,總算打探到勳爵的住址;可是我當時人在艦隊街,剩下的時間只夠我趕到男爵預定的殺人地點,而非勳爵住的布蘭福特街。因此,我緊急拍電報警告勳爵,叫他別去送死,再趕去抓男爵。」

  「你為什麼不順便請勳爵告訴你,他和男爵間有什麼恩怨?」

  「我很想,華生,但回電費要五先令,我付不出那麼多錢啊!」他苦笑道,眼中流露罕有的倦色。這時我才想起,他此刻也跟當時一樣,連著兩天兩夜,沒吃東西也沒喝水,還身心兩耗。同時我也明白,他為什麼無法拍電報通知警場來抓男爵,而必須孤身一人,拖著倦憊的身軀,去對付最具威脅性的敵人。

  「我很累,真的很累,華生,但我對自己的武術有一定的自信……當時真的太年輕。」他微微搖了搖頭,隨即嚥下苦澀,平靜的道:「他們要會面的地方,在一座樹林邊的廢棄倉庫內──那樹林現已不在了,去年好像被開闢成大湖。附近並無任何住宅,一旦開槍,槍聲根本不會有人聽到,比前三個地點更適合下手殺人。我在午夜前五分鐘衝進倉庫,準備等男爵來,沒想到……還是算錯兩件事。」

  我心中湧起莫名的恐懼,像暴風雪來襲前感覺到寒意,輕聲道:「哪兩件事?」

  「我沒想到男爵的手下人數頗多,更沒想到……」他話語透出對自己判斷失誤的強烈悔恨:「他已識穿我的身分。」

  「什麼?」我失聲道。我比誰都清楚他化妝技巧的高明,加上當年他初來乍到,不像現在全倫敦都認得他,為什麼會被揭破身分?

  他嘆了口氣,仰望低矮生苔的地牢天花板,低聲道:「記得我先前說,我看完信後,就將煙灰抖掉了嗎?我急著確認放回原位的信上沒有煙灰,忘了些許煙灰沾在自己的袖口。當我結束拜訪,與男爵握手道別時,灰燼不慎沾到他的袖子上。

  「莫波吐依茲本已對我起疑,之前藉故上廁所離開,便是要去查蘇格蘭場是否真有一位叫『墨許‧舒洛克』的警員──Mershe Shollock正是我姓名的變形。在我走後,他又發現煙灰的事,立刻判斷出我是假冒警方,來管閒事的。他知道我會去警告勳爵,竟趕在勳爵逃亡前過去攔截,逼勳爵交出我那封電報,再將對方殺害。當我衝入倉庫,男爵的十個手下已在門後等著我。」

  「什麼?」我二度失聲道。他兩天沒吃沒喝,怎可能以一敵十?

  「當然不可能,但我也不是會放棄的人。」他一如往常地洞穿我的思緒,順著我內心的話接下去道:「我擊倒兩個人後,驚覺情勢不對,便撲到最近的一堆廢棄木箱上,由箱頂竄往橫樑,踢飛了一個追上來的人。但這時其中一人拿出預藏的套索,繩圈往我右腿一套,一扯!我正跟另兩個追上樑的人打成一團,顧不及注意下方動靜,當場被扯落,重重跌在地上。

  「我差點昏過去,但曉得男爵一旦抓住我,絕不會放過我,便奮力死戰,擊倒兩個要撲上來綁我的人,只是最後仍……」深吸一口氣,低語道:「當我再次醒來,發現自己全身是血,已被綁得死緊,為五個人壓制,倒在萊昂斯‧卡伏瓦‧莫波吐依茲面前。我只能看到男爵的皮靴,但聽得出是他的聲音。他先說明如何識穿我身分,才命手下把我提得站起,問我插手這件案子的原因。」

  「他想拉攏你?」我驚愕的道。男爵早該從電報上曉得他沒人指使,又是一貧如洗的私家偵探;不馬上殺他,反而說了一大串話,定打算收他成為手下。

  「沒錯,華生。不過我拒絕了他。」他平靜的道:「莫波吐依茲是個不浪費時間的人。他說,既然我寧死也要守護自己的信念,他就成全我吧!但他不僅要親自處決我,還要拿我來……」語聲中的理智之線終於斷裂,顫抖出一絲痛苦:「練槍。」

  強烈的恐懼伴隨阿富汗戰場上煙硝飛騰的回憶襲來,令我屏息道:「你是說,他不把你一槍斃命,反而要……」

  他緊抿凝血的上脣,過了好一會兒,才低低道:「他們將我雙手反綁,押出倉庫,推到一棵大樹前方,背靠樹幹牢牢捆住。我咬緊牙關,望著三公尺外的莫波吐依茲:他替鋁杖式步槍裝好子彈,悠閒揚起了槍,似在考慮射哪個部位較有趣。接著兩名手下走來,一人將布團塞進我嘴裡,在我掙扎欲吐時給了我一拳,痛得我想叫也叫不出;另一人則掏出黑布,要為我蒙眼。我勉力搖頭。

  「『你確定,福爾摩斯先生?』莫波吐依茲訝道,槍口遙對著我:『死,可是很痛的。我從不違反貴族禮節殺人。』我盯著他,更堅決地搖了搖頭。男爵輕嘆口氣,以眼神示意手下退開,隨即瞄準,扣下扳機。

  「火花一閃,我眼前黑了下來:不是那種意識慢慢喪失,一點一點滑落的黑,而是……實體般的龐大壓迫感,像鐵塊壓在臉上。半秒後,大腿突然上竄撕裂神經似的痛,讓我無法思考,更無法呼吸的痛……又過了兩三秒,我知覺稍微恢復,聞到迎風而來的煙硝味、金屬味,及濃鹹的血味。

  「我猛張嘴,顫抖著劇烈喘氣,心臟痛到抽搐……我感覺子彈卡在左大腿腿骨間,感覺血像裝得過滿的壺水,從肌膚間噴出。慢慢地,眼前的黑暗退去,我才望見彷彿離我很遠的莫波吐依茲。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槍擊。我從未想到自己這麼……沒用。你在戰場上很勇敢,華生,定會瞧不起我──」

  「不……」我輕聲道,在邁旺德中彈時的破碎景象隨著他的敘述不斷浮現、重組,喚回早該遺忘的深邃傷痛:我明白……我明白。」

  他似從我的感同身受中得到說下去的力量,續道:「我痛到連塞嘴布都吐了出來,卻發不出聲。可是……莫波吐依茲無動於衷,就像我只是個人形標靶。我恐懼地望著他將子彈上膛,再次舉起槍,擊發。

  「第二槍、第三槍……左鎖骨和右胸接連中槍,而我的意識也炸碎、墜落……我渾身發抖,像被埋在雪裡,恍惚中望著男爵滿意而平靜的臉,聽到對手的嗓音飄來,在痛到瀕臨撕裂的腦際放大:『你很勇敢,福爾摩斯先生,但也相當愚蠢。放輕鬆……下一秒就結束了。』槍口遙對著我的頭,在『喀答!』聲響中,他扣下扳機。」

  「可……可是你……」

  「擊發的子彈不止一顆。一股熱流擦過我左太陽穴,而我就像挨了一鞭,徹底清醒,望著拐杖槍落到地上,而莫波吐依茲在槍管濺起的泥塵中,左手緊托右手,血從腕間流下。我側過頭,感覺血從臉上迅速流落,然後就望見站在七公尺外,在路燈光暈斜照下,穩穩舉著手槍的……」他嘆了口氣,低語道:「雷斯垂德。」

  「什麼?」我失聲道。突如其來的轉折令我心臟幾乎堵住胸腔,驚愕到來不及欣喜,來不及鬆口氣。

  「雷斯垂德一槍打傷莫波吐依茲持槍的手。那是我第一次見到他,也是他第一次見我。我看著他閃閃發光,機警穩定的黑眸,旋即想起……敵人那一槍並未完全失手。下一秒頭側的劇痛爆發,將我吞沒。

  「在暈眩中,我聽到槍聲瘋狂響起,聽到他大喊,聽到混亂的腳步聲……最後,當我醒來,看見他焦急地拍著我臉頰,牛眼燈暗黃的光照著他蒼白的臉──還是蒼白的光照著暗黃的臉?我記不清了,只感覺太陽穴的傷口被包紮起來,之前吐出的塞嘴布現正壓在我右胸傷口,他緊緊壓著。

  「直到我躺在『聖華勒醫院』的病床上,雷斯垂德才自我介紹,並告訴我,他恰好巡邏到附近,聽到樹林裡傳來槍響,便悄悄走過來察看。他只有一個人,但情況緊迫,還是開了槍,又靈機一動,在交火中大喊『弟兄們快來支援!』。莫波吐依茲以為大批警員馬上趕到,又因手傷而不能開槍反制,便命令手下立即撤離。」他眸間暗影略散,宛如灰雲間透出一線月光,淡淡笑道:「幸運的警探!算他撿到,破了葛萊森、巴頓、蘭諾爾他們都破不了的連環槍擊案。

  「不過,莫波吐依茲逃跑前帶走拐杖槍,光憑我的證詞,仍不足以讓法庭採信,否則通緝令早發到法國了。幸好雷斯垂德信任我,還有布雷茲特里特──當時他還未升調來倫敦,只是休假前來訪友。」仰望地牢石壁裂縫,不知是在迴避我的目光,亦或是迴避自己的心緒,徐徐道:「那時邁克羅夫特被白廳派往義大利出差,聯絡不上。雷斯垂德從破案獎金裡拿出四分之三,又跟布雷茲特里特借了五十鎊,讓我能在醫院休養一個禮拜及付清房租;後來我還清了,用幾個月後『馬斯格雷夫儀典』案的報酬。我並不欠他什麼,華生。」

  但我知道不是這樣的。從他的語調及他避開我注視的仰頭,我看得出他相當在意這件事,因為他欠雷斯垂德的不只是錢,還有情,而情是還不起的。我終於明白,為什麼他多年來一直揶揄這名老資格的警探,也明白為什麼雷斯垂德總是對他的諷刺及批評一笑置之,還對別人稱他為「同事」。

  我摯友其實有心,只是一般人看不見。

  他對雷斯垂德是這樣,那對我……又如何?

  我深吸口氣,沒再追究下去,免得他更難為情。低聲道:「你的傷口癒合了,但恐懼……仍留在心底,所以你才不時對221B起居室的牆壁練槍,對嗎?」

  他嘆了口氣,垂下目光,灰眸間的往日陰影重轉深刻,低低道:「我試著克服,畢竟做這一行絕不能怕槍,可是……我辦不到。我怕開槍,怕莫波吐依茲,更怕我自己。當你拿槍在我身旁,像在『四簽名』案時那樣,我會比較不怕,比較敢開槍;當我一個人時,我寧可信任自己的拳頭,信任拐杖、軍刀、打獵鞭子,但對槍就……唉!你明白的,華生。」

  我忽然明白為什麼前年他偵辦男爵的龐大計劃案,堅決不讓我同往法國:這是他的噩夢他的恐懼;他想獨自面對,想親手了結。然而,他並沒有了結:莫波吐依茲雖死,他慘遭凌虐的陰影,對槍的深深畏懼,仍紮根在他靈魂中,在理智控制外的幽微心底。

  「咚、咚、咚、咚……」

  鐵門外突然傳來腳步聲,清晰而冷冷,響徹空曠的牢外走道。

  「是當克爾。」他低語道,血凝的眉頭蹙起。我比他更大惑不解:當克爾的步伐我還有印象,是優雅、徐緩而傲氣十足;現在傳來的腳步聲,卻似重重踏地,蘊滿腔憤怒於短短幾步路的冰冷肅殺,就像當年在阿富汗戰場上,恨透我們的敵方士兵。

  這名向來講求風度、注重禮儀的地下貴族,為什麼怒恨到瀕臨失控?我渾身一顫,生出不祥的預感,還沒來得及再望他一眼,開鎖聲響起,門旋即敞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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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及註解原作梗:


原作《馬斯格雷夫儀典》(The Musgrave Ritual)案裡確有W要求H打掃起居室,不過第二天H乖乖打掃及房東太太收垃圾一事為我自設。


原作提到《「格洛里亞斯科特」號三桅帆船》(The “Gloria Scott”)案為H所辦第一件案子,《馬斯格雷夫儀典》案為第三件,卻從未提到第二件是什麼;我自設原作提到篇名但Doyle未詳述的早年案件「鋁製拐杖奇案」(The singular affair of the aluminium crutch)為H所辦的第二件案子。


欒斯為原作《血字的研究》(A Study in Scarlet)案出現的警探。


原作《「格洛里亞斯科特」號三桅帆船》案中提到,老特雷佛(即H的大學同學和唯一朋友──維克托特雷佛之父)犯法後被判流放澳洲,途中和其他囚犯海上喋血,因不忍殺俘而搭小船先離而逃過爆炸等事。傑克普倫德加斯特於原作帶領囚犯反抗獄卒,後於爆炸中隨船沉消失,生死不明;因原作對他外貌的描述與M有幾分相似,我自設他其實未死,後潛回倫敦,改名莫里亞蒂,成為數學教授兼犯罪頭子;老戈羅茲和索尼(此二人為我自創)正因曉得M年輕時的本名和背景,才被M派人槍殺。HW描述此案時,仍不知道傑克普倫德加斯特就是M,日後才曉得(在我的第8篇福爾摩斯同人文裡將詳述)。


原作《血字的研究》裡,H聽到W對他的讚美時,反應如下:「H高興得漲紅了臉(……)像任何一個姑娘聽到別人稱讚她的美貌時一樣地敏感起來。


萊斯利奧克肖特爵士Sir Leslie Oakshott)是原作《顯貴的主顧》案中出現的外科醫生,曾為H療傷。他是W學長及他父親哈佩林奧克肖特勳爵的姓名背景等為我自設。莫波吐依茲殺勳爵是奉M的命令,原因將在我的第8篇福爾摩斯同人文裡揭曉(現未公開)。


L稱呼H為同事,出自原作《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》(The Boscombe Valley Mystery)。


謝謝大家耐心閱讀完Part5,歡迎留言分享心得!
8月會貼Part6上來,敬請期待!
(105.8.14.Part6已貼上,請點此閱讀)


閒逸齋主人莫凡 105.7.14. 9:42PM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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